购置办公桌椅的会计处理
购置办公桌椅的会计处理
购置办公桌椅的会计处理主要取决于办公桌椅的价值和使用年限。根据不同的价值和使用情况,办公桌椅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或作为一般办公用品处理。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固定资产处理
价值较高:如果办公桌椅的单位价值较高(通常超过企业自行设定的标准,如2000元或5000元),并且预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则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并按照规定计提折旧。
价值较低:如果办公桌椅价值较低,则可以作为一般办公用品处理,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科目。
低值易耗品处理
价值适中:对于单位价值适中且使用寿命较长的办公桌椅(如总价值较高但单价较低),可以将其视为低值易耗品。购入时记入“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领用时将成本转出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税务处理
一次性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折旧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对于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办公桌椅,应自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开始计算折旧,折旧的最低年限为5年。
示例
假设公司购置了一批价值为8000元的办公桌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固定资产入账
借:固定资产——办公桌椅 8000元
贷:银行存款/现金 8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元(假设税率为13.6%)
折旧处理
假设按月计提折旧,每月折旧额为:8000元 / 5年 / 12个月 = 133.33元
每月折旧分录: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133.33元
贷:累计折旧 133.33元
总结
购置办公桌椅的会计处理应根据其价值和使用年限进行判断。价值较高且使用年限较长的办公桌椅应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价值较低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对于价值适中的办公桌椅,可以视为低值易耗品进行处理。在税务处理上,符合一次性扣除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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