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桌椅采购规定细则
办公桌椅采购规定细则
办公桌椅采购规定细则表如下:
质量要求
所供货物应为全新,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所供货物应为原厂正品,生产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到本项目技术质量指标要求,并提供货物及其生产制造材料的质量检测报告。
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历天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并按要求安装。
交货地点: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2号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交货时,供货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保修卡等资料一并交付。
验收要求
验收由业主方组织,供货人配合进行。
验收时间:于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15个日历天内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采购文件和货物技术指标以及供货方投标文件和约定或承诺进行验收。
如发现所交付货物尺寸、材质等不满足采购技术指标要求的,有权不予验收,待符合采购技术指标要求后再行验收;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缺件、损坏等情形的,经整改(调换)后进行验收。
付款方式
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投标方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一个月内,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7个工作日期间,须向需求方交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到需求方指定的账户。
待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部分。
其他要求
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行业规定。
产品外观应无明显瑕疵,结构应牢固,使用功能应正常。
产品应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安全、环保、健康。
如买方延迟支付,应按延迟支付部分货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滞纳金。
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安全、完整,如因运输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或丢失,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将验收结果通知供应商。
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退换货。
这些细则为办公桌椅的采购提供了全面的指导,确保了采购过程的规范化和有效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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